宝鸡新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宝鸡新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5-18 11:00

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中心的事。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单位、为救助对象服务的良好意识。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中心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中心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中心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中心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8、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9、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0、完成中心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援助中心主任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购置物品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00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物品申购单报主任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主任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月报帐时归还结清。

5、借款出差人员回来在报账日内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7、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主任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主任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中心后再进行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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